儒官・学者・书家 —— 岳崇先生文化人生侧记
文/陶冶
在陕西的文化版图上,岳崇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他既是原陕西省监察厅的正厅级监察专员,以铁肩担道义;又是埋首书斋的文史学者,以妙笔著文章;更是挥毫泼墨的书法大家,以翰墨写精神。三种身份在他身上水乳交融,绘就了一幅 “文化即人生” 的动人画卷。

一、儒官风骨:权力有根,根在人民
岳崇不喜欢被人称作 “官员”。“这个称呼总让人联想到‘官架子’。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职位再高也是公仆,冲谁摆架子?” 这番朴实话语,道出了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对权力的敬畏与清醒。
这份清醒,在 “华南虎照片事件” 的调查中展现得淋漓尽致。2008 年,岳崇作为陕西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率调查组展开调查。面对央视《东方时空》记者追问公职人员是否参与造假,他坦承 “我也感觉公职人员有参与造假的问题”,但随即坚定表示 “调查组调查至今没有发现证据。我不能做有罪推论,不能凭感觉、猜测和想象去处理,否则就会出现冤假错案”。这番掷地有声的表态,让记者由衷赞叹:“岳厅长,我服了!”
作为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岳崇的提案始终心系苍生。《设立西安大遗址保护区》《生态补偿原则入法》—— 看似跨度极大,实则都指向行政管理的体制机制问题。他提出 “书法有根” 的理念,继而阐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党的事业发展,还有代表委员的话语权,都有根,这个根就是人民。”
退休后,身为正厅级干部的他本可享受特殊待遇,却从不用那张看病免排队的红卡,宁可排队到八百多号。至今未办公交爱心卡,他说:“比起社会为我做些什么,我更想为社会做些什么。”

二、学者本色:把做事当学习,以文化润人生
岳崇常说:“我从小爱文化,也沾了文化的光。” 这份热爱,始于长安斗门镇那个崇尚知识的家庭。初中毕业返乡务农,他在闷热的玉米地里浇地时,仍不忘借来《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书籍抽空阅读。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三十年前的岳崇便兼任西安市职教工艺美术教研中心主任、西安市职教工艺美术理事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任职期间,他主持主编《西安市职教美工专业教学计划》,以及西安市职教美工专业素描、色彩、国画、图案设计、书法等课程教学大纲,整套教学文件完成报备之后,得到国家教育部等有关机构认可,并被推荐在全国使用,为国内职业教育美工专业的课程建设贡献了重要实践成果。
多年来,岳崇在国家和省级报刊发表《什么是文化》《妄说儒家的起源》等文史文章三十余篇。他将文化分为文化现象、文化载体和文化概念三个层次,认为文化是 “人类某一群体所共有的思想、观念、理念、意识和信仰的总和”。这份独立思考,让他在文化研究领域自成一家。
“我把做事当学习。” 在不同岗位辗转,他始终将工作视为学习的过程 —— 在监察机关强化法律素养,在民主党派研究统战理论。退休后,对文化的思考从兴趣转为 “主业”。应中国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邀约,他撰写完成《成人学书法》一书,2017 年 1 月正式出版,面向全国公开发行;同年 10 月,该书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国家老龄委联合评选为适合老年人阅读的优秀书籍,12 月即再版,获得社会广泛好评。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他坚持每天早上编写一条人生感悟,落款 “醉石晨语” 分享给亲友。这些语录后被结集为《醉石晨语》出版,收录 659 条感悟,分爱国、做人、励志等 32 个栏目。正如诗人段新民所言:“此书虽然不是很厚,但信息量很大,感觉是沉甸甸的。”

三、书家气象:清刚雅正,人书合一
岳崇自幼酷爱书画,偶得《芥子园画谱》便昼夜临摹。他熔古铸今、博采众长,先学颜柳,后习隶魏,再临欧阳询和王羲之。其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及省级大展,1993 年获全国教师书画大赛一等奖。
他的书法以榜书见长。2009 年出版的《岳崇榜书集》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榜书作品专集。书中真、草、隶、行各体兼备,每幅作品雄健各异、大气磅礴。用笔洒脱老辣,用墨燥润相兼,枯笔苍挺。文艺评论家肖云儒评价其书法 “可贵在既雅俗共赏又卓尔不群。其突出特点是清刚雅正,而那清刚雅正之气,正是其学问、人品及处事风格的显现”。中央美术学院教授唐勇力亦赞其书法 “形好、势好、笔墨好;枯笔特别突出,苍劲有风骨”。
所谓 “清”,是运笔不拖泥带水;“刚”,是笔画健劲、竖划刚直;“雅”,是笔意儒雅、内涵丰富;“正”,是结体端庄规范。这 “清刚雅正” 四字,既是笔墨追求,更是人格写照 —— 心正则身正,身正则字正。
从长安斗门镇走出的 “小镇青年”,到陕西省监察厅正厅级巡视员、全国政协委员,再到著述甚丰的学者与书法大家 —— 岳崇以 “做事完成好每一个过程” 的执着,完成了从 “文化人” 到 “文化人生” 的升华。他让人们看到:为官者可以不失文人之雅,治学者可以不忘家国之忧,习书者可以不离做人之本。岳崇先生以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了何为 “文化即人生”—— 那是将文化融入血脉、化为言行、写进生命的至高境界。

作者简介:
陶冶,高级编审,中共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陕西文化委主任。毕业于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北京大学比较文学研究生,吉林大学经济学研究生,四川大学法学硕士。陕西省优秀律师,全国社科先进工作者, 中共陕西省委优秀信息员,陕西省优秀新闻工作者,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奖章。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市人大代表,莲湖区人大常委、主席团成员。陕西省楹联学会名誉主席,西安市楹联学会名誉主席,西安市长安文化研究会永久名誉主席,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陕西省记协理事,陕西省作家协会理事。发表各类文章2700余篇,45篇作品获陕西一二等奖。5篇作品获国家级大奖。其中《文艺家的使命》获中宣部优秀论文二等奖,被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出版专著8部,被四所大学聘为教授。陕西省监察委特邀监察员,陕西省文学创作奖励基金评委、陕西省优秀法官选拔评委。西安市处级干部选拔考试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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